藝術銀行106年度作品購入計畫公開徵件簡章(2017年2月28日截止)

2017-01-28|路易斯

比賽說明:

1.以視覺藝術類作品為主,媒材技法與創作題材不拘,惟作品須適

  合保存、流通、運輸及於公共空間展示。

2.組件作品視為一件。

3.同一位藝術創作者至多送審五件作品

比賽時間:
請於報名截止日(2/28)前將「代理授權書」掛號郵寄至本館藝術銀行,以郵戳為憑,未於時間內送達者視同放棄。

獎勵辦法:
作品經複審通過,由本館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,並於完成議價程序後購入。

參加資格:
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創作者,均得申請參加徵選。申請人得為藝術創作者本人,或其代理人(代理人須取得創作者本人簽署之「代理授權書」)及著作所有權人。

評審辦法:

由本館敦聘評審委員評選作品,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評審。



詳細活動辦法:
http://artbank.ntmofa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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