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作品劇情須結合位於新北市境內,並經本府文化局指定或登錄之「文化資產」(如古蹟、歷史建築、聚落、遺址、文化景觀、傳統藝術及保存技術、古物、民俗及有關文物,以新北市文化資產網登錄者為主),或經文化部公告之世界遺產潛力點,進行創作。
(二)故事類型不拘(如、少女漫畫、超級英雄、推理、神話、武俠、奇幻、時空旅行、校園、文藝愛情皆可),惟應避免暴力、色情或詆毀文化資產之負面劇情。
比賽時間:
(一)報名資料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(http://www.culture.ntpc.gov.tw/)下載。
(二)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05年9月30日(五)17:30止,郵寄以郵戳為慿,逾期均不受理。
(三)報名方式:於報名截止日前(以郵戳為憑),請將填妥之「報名資料」以郵寄或親送至「22001新北市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/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收」,信封上並註明「2016新北市漫畫系列徵件-手機漫 畫」。
獎勵辦法:
(一)首獎(1名):獎金新臺幣8萬元整,獎狀一紙。 (二)貳獎(1名):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,獎狀一紙。 (三)優選(5名):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,獎狀一紙。 參加資格: (一)不限年齡、國籍,可接受共同創作(團體或工作室),以正體中文創作之作品為限。 (二)未滿20歲者,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。 評審辦法: 「手機漫畫徵件競賽」分為「初審」、「決審」兩階段審查,每階段皆由國內具漫畫產業指標性之專家、學者或業界人士所組成的專業評審團評選,依各配分比例計算比賽成績。
評分項目 占分比例 劇情 30% 畫技 20% 分鏡 25% 文化資產連結度 25% http://www.culture.ntpc.gov.tw/classreg/detail.aspx?Node=3680&key=5339&wid=6635a4e8-f0de-4957-aa3e-c3b15c6e6ead&Index=1
詳細活動辦法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