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賽者需同時送審最近一年內完成之五幅不同之油畫作品,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
佈前不得參與其他公開競賽。
二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取消參賽資格,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任何比賽;
已獲獎者,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,並賠償相關費用:
(一) 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。
(二) 作品由他人代筆或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。
(三) 作品曾參與任何公開競賽。
(四) 得獎作品不願依參賽辦法由本會典藏及展出者。
比賽時間:
請於 105 年 9 月 30 日(星期五)前將前項參賽作品之「4× 6 照片」暨「數位圖檔
光碟」併同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徵選報名表,表內需書明參賽作品名稱、創
作理念及作品特色,由專人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104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
83 號 7 樓「聯邦文教基金會」,郵戳日期為憑。
***送審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,不予審查,且送審資料不論逾期與
獎勵辦法:
一、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首獎 1 名:獎金新台幣 40 萬元(實領需扣 10%之所得稅)、證
書乙紙及獎座乙座。
二、「優選獎」2 名:獎金新台幣各 6 萬元(實領需扣 10%之所得稅)及證書乙紙。
三、「入選獎」2 名:獎金新台幣各 1 萬元及證書乙紙。
參加資格:
一、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工作者,無參賽年齡限制。
二、已獲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首獎者不得再提件參賽。
評審辦法:
一、由本會聘請各校美術教授或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,負責評審工作。
二、初審以數位檔案審查為原則,選出 6 名入圍者,並以專函通知提送參選之 5 幅原件(免
外框)參與複審。
三、複審從 6 名入圍者中選出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首獎 1 名、優選獎 2 名、入選獎 2
名,如無適當作品,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。
詳細活動辦法:
簡章及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徵選報名表之索取方式請洽聯邦銀行各分行、聯邦銀
行網站(http://www.ubot.com.tw)或聯邦文教基金會網站(http://www.ubot.org.tw)中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