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屆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( 2016年 9 月 30 日截止)

2016-07-01|路易斯

比賽說明:

參賽者需同時送審最近一年內完成之五幅不同之油畫作品,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

佈前不得參與其他公開競賽。

二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取消參賽資格,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任何比賽;

已獲獎者,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,並賠償相關費用:

(一) 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。

(二) 作品由他人代筆或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。

(三) 作品曾參與任何公開競賽。

(四) 得獎作品不願依參賽辦法由本會典藏及展出者。


比賽時間:

請於 105 年 9 月 30 日(星期五)前將前項參賽作品之「4× 6 照片」暨「數位圖檔

光碟」併同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徵選報名表,表內需書明參賽作品名稱、創

作理念及作品特色,由專人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104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

83 號 7 樓「聯邦文教基金會」,郵戳日期為憑。

***送審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,不予審查,且送審資料不論逾期與


獎勵辦法:

一、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首獎 1 名:獎金新台幣 40 萬元(實領需扣 10%之所得稅)、證

         書乙紙及獎座乙座。

二、「優選獎」2 名:獎金新台幣各 6 萬元(實領需扣 10%之所得稅)及證書乙紙。

三、「入選獎」2 名:獎金新台幣各 1 萬元及證書乙紙。


參加資格:

一、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工作者,無參賽年齡限制。

二、已獲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首獎者不得再提件參賽。


評審辦法:

一、由本會聘請各校美術教授或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,負責評審工作。

二、初審以數位檔案審查為原則,選出 6 名入圍者,並以專函通知提送參選之 5 幅原件(免

       外框)參與複審。

三、複審從 6 名入圍者中選出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首獎 1 名、優選獎 2 名、入選獎 2

名,如無適當作品,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。


詳細活動辦法:

 簡章及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」徵選報名表之索取方式請洽聯邦銀行各分行、聯邦銀

行網站(http://www.ubot.com.tw)或聯邦文教基金會網站(http://www.ubot.org.tw)中下載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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